中国边防警察网讯(记者谢贵明) 7月30日,福建边防总队获悉,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转发福建省委农办和福建边防总队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警官兼任“村官”工作的意见》,要求沿海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组织、综治、公安、民政、人事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确保警官兼任“村官”工作落到实处。据悉,这是争取党委政府对爱民固边战略重视、支持的又一重大突破。
据了解,警官兼任“村官”是2005年福建边防总队在全国实施爱民固边战略中率先探索实践的一种警民共建的机制创新,对于夯实村(居)基层基础、密切警民鱼水关系、维护边海防地区和谐稳定和推动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得到了中央领导、公安部领导的肯定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
针对警官兼任“村官”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个总队多次向省委办公厅、省公安厅专题报送警官兼任“村官”有关情况,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支持。期间,总队爱民固边办还注重加强与省委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协调小组办公室(简称“省委创新办”)沟通联系,经常研究探讨,深入调研论证,数易其稿,形成较为成熟的工作意见,对警官兼任“村官”的职责任务、选任与管理工作、制度纪律和组织保障做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广泛征求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纠风室、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公务员局等部门意见建议。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最终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沿海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以及省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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